===== 魔法的习得 ===== 如能力与特技所述,按照规则消费能力点数可以习得与成长。 法术的习得按系统进行分类(及限制)。魔法系统共有七种:\\ ^**精神系**|影响他人的心智或者精神的魔法| ^**咒法系**|引导魔法能量进行创造、治愈、召唤、传送的魔法| ^**变化系**|改变事物的性质或者状态,或改变身体机能的魔法| ^**幻觉系**|制造幻觉,让受术者看到不存在之事或看不到存在之事的魔法| ^**命运系**|帮助施术者瞥见事物真相、操控因果的魔法| ^**精灵系**|用魔法的力量役使属性精灵,让人获得属性使力量的魔法| ^**奥法系**|对魔法能量本身进行操作或者解析的魔法| 这七个个系统均需要持有相对应的[魔导书]来习得。在最初习得「魔法」时,可免费取得两个系统的[魔导书]。其它的[魔导书]可视为魔法物品取得,消耗3能力点。\\ 每个等级可从拥有的魔导书(系统)中选择三项法术习得。消费2能力点,还可再额外学习一个法术。可以习得的话,可以从系统中任选。在无法习得的状况时,习得数只是单纯的减少,因此需注意有计划地取得新的[魔导书]。\\ 此外,你可以消耗能力点,对一个或多个系统进行【专精训练】。【专精训练】每有一级,增强该系法术判定值2。专精的等级不能高于【魔法】本身的等级。 ^ 等级 ^ 0→1 ^ 1→2 ^ 2→3 ^ 3→4 ^ 4→5 ^ 5+(每级) ^ ^魔法 | 5 | 10 | 15 | 15 | 15 | 15 | ^专精训练 | 5 | 6 | 7 | 7 | 7 | 7 | ===== 魔法的发动条件 ===== [魔法]法术的发动,必须具备约莫数个文字长度的咏唱(语言虽可自由,但很多人都会决定使用某一语言)以及双手的结印。 *咏唱必须明确发出声音,若身处在声音被封锁的领域内,就无法发动。 *另外,两只手都空不出来的状态也无法发动(单手可持轻物)。 满足发动条件后,以{知性}+([魔法]+【专精】)*2为判定值进行发动判定。\\ 作为对象的人物、物体或者范围必须在效果范围内,在施法者的视线内并且知道其正确位置。 ===== 魔法的使用 ===== 普通攻击的能力伤害骰有【魔法】个,即便在使用魔弹术等强化射击,能力伤害骰也不会变为【魔法】+【奥法系】。\\ //【能力】等级记为【魔法】+【专精:对应系别】//\\ ===== 魔法的精通 ===== 你可以对已经学习的法术再次消耗一个法术学习机会,获得法术的精通效果。妖术相当于自动精通,魔药也要消耗额外的一个学习位才能精通。